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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坚持廉政勤政,

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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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纪发[2008]6号   2008-05-30

各县(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门,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管各企业党组(党委、党工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第九届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南宁市第十届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桂纪通[2008]5号)要求,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南宁开放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教育对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重点是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

    三、活动的内容及时间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时间集中在2008年6月至9月。

    1、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编写的《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一书,以及中央纪委会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拍摄的制作《科学发展观理论专题讲座》学习光盘,提高理论认识。

    2、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围绕“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给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学习班。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自觉性,增强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意识。

    4、强化岗位廉政教育。突出抓好各县区,市直、县直单位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防止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发生。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时间、经费、人员上予以保障和支持。要紧密结合我市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教育活动要求落到实处。

    2、要注重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摸清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因人施教,分类施教,创新载体,提高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县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利用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和腐败案件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解决好本县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存在倾向性、苗头性或突出问题。

    3、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主题教育活动,加强自我教育。

    4、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在9月25日前,将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总结(A4纸,应有具体数据、典型事例及效果反映)、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上党课的讲稿(A4纸,word文档)以及主题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交换到市纪委宣教室。

    联系电话:0771-2615152,联系人:盘丽莉、欧后智。

    附:“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5月29日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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