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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务求实效 大力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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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横县纪委、监察局   2008-08-22

    近两年来,横县从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横县”的战略全局出发,对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特别是2007年7月,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行政效能监察室,成立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以改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优化政务环境为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到效能投诉75件,调查核实66件,查结58件, 对46个单位作出改进工作作风的监察建议,责令检讨或限期改正39件,取消6个单位(部门)的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45件,采取组织措施岗位调整6人,追究个人责任16人,其中免职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软硬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为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人民政府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从组织上、人力上和物力上给予了充分的保证。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成立了县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落实编制2名,调配了办公室,配齐了办公设备和设施。同时,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也相应成立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形成了全县由上而下的行政效能监察网络,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为规范和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提供坚实基础。注重抓好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从“完善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机关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同时,还制定《投诉中心工作规则》、《投诉登记规定》等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配套措施,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事管人,保证效能监察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二、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广泛性

    (一)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创新报道方式,强化宣传力度,积极向《广西日报》等区、市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投稿并被采用44篇。利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县政府网站等县属新闻宣传媒体进行深入、全面、声势浩大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同时在横县政府网站、《横县时讯》开辟专栏,以多种形式宣传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及时报道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动态,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曝光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据统计,我们共制作标语40条,在县电视台连续宣传3个多月,播放120多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拓宽投诉监督渠道,形成投诉举报快速受理办结机制,保证监督到位。通过公布举报热线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投诉。对于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出击、快速查处,形成“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机制。如2007年,有群众反映我县六景国土所处理一宗土地案一年多都没有结果,导致当事人财产损失的问题。县投诉中心接到投诉后,马上对投诉件进行调查跟踪,多次找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与当事人协调,仅一个星期就使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选准切入点,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认真落实“两集中一充分”和“八公开”

    2007年12月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达1800平方米,服务大厅总面积近8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共有31个部门65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办公,办理、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共410项。

    1、实行“两集中”,一站式服务。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的金融窗口统一缴纳。有效地解决了过去企业、群众办一件事情要跑各部门多次往返、费时费力的现象;有效地杜绝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的行为,维护了群众和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2、实行限时办结,缩短办理时限。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即办件即时办理制”、“承诺件限时办理制”、“并联审批制”、“办结告知制”等,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让服务对象事半功倍。

    3、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通过创新载体,落实了“八个公开”,即对进驻中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受理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以及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等通过电子触摸屏的形式公之于众,同时制订“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并上墙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真正体现了政务公开,阳光操作。

    4、保障充分授权,提升行政效率。各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都依法授权,充分授权,部门负责人与窗口人员签订《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规定窗口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权限、责任和义务,使窗口工作人员责权统一,从根本上解决服务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行政效率得到了很大提升。

    (二)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动态监管体系

    1、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变传统监管方式。政务中心安装了指纹考勤机、视频音频监控系统、电子评价器,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服务质量,提高了中心日常管理效率。

    2、引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办理事项全过程监督。我县是全广西首个实现视频、音频同步监控的县。整个系统通过全区的政府内部网络,实现了区、市、县三级联网。我县还把电子监察系统连接到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和县纪委书记的办公室,有关县领导可以通过专线,对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电子监察系统的引入,规范了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使政府的管理方式逐步实现审批、监管、服务有机结合。

    3、丰富内容,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把县政府的采购中心和招投标中心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管之下,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方便了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发布,极大的提高了效率,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

    截止2008年6月30日,横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申请件数25949件,办结件数25623件,投资申请182046万元,同意投资157235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9.8%,为横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影响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去年以来,我县立足实际,加快推进“工业百亿”工程、城市建设“中变化”工程、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工程、社会发展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等“五项工程”。为了确保“五项工程”的顺利推进,一是明确县政务服务中心对“五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等工作要开设“绿色通道”,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二是将“五项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到的管理人员定为工作联络对象,建立与项目建设方的双向互动联络机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解决各项目在建设中遇到的“阻、梗、塞”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

    四、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增强行政效能监察检查和责任工作的严肃性

    (一)加强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监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通过《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向被监察单位指出,促使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塞责、失时误事等各种影响效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组织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违法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上半年向被监察单位提出12条整改意见,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24人次,诫免谈话14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严肃处理典型案例,促进成果的提高。对受理的行政过错和行政效能行为投诉,我们除以督办、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等方式进行处理外,还从中筛选一些有代表性的投诉,由投诉中心直接办理。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还在抓整改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帮助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堵塞漏洞,力争查处一宗案件,解决一类问题。

    总之,我县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区、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作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个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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