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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概况


地理位置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位于广西南部,地处亚热带,北回归线以南,介于北纬22°12′~24°02′,东经107°19′~109°38′之间。地理位置优越,处于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是环北部湾沿岸重要经济中心;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东邻粤港澳,西接印度半岛,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是新崛起的大西南出海通道枢纽城市。南宁市对广西沿海城市发挥着中心城市的依托作用,对华南、西南经济圈发挥着枢纽城市的连接作用,对东南亚各国发挥着中国前沿城市的开放作用。

行政区划

    南宁市总面积22112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6479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70多平方公里。现辖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6个城区和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6个县。

人口民族

    南宁市总人口有671.89万人,其中市区人口为254.86万人。南宁市居住着壮、汉、苗、瑶等3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2%,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城市。

经济发展

    2007年,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生产总值实现1060亿元,增长17%;财政收入实现150.80亿元,同比增长25.23%;全部工业总产值830亿元,增长2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560亿元,增长2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5亿元,增长1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77元,增长16.52%;农民人均纯收入3453元,增长13.84%。

城市荣誉

    “全国卫生城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联合国(迪拜)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获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得城市、“联合国人居奖”获得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获得城市等荣誉, 有“中国绿城”的称号。

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商界合作。

    每年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集货物贸易、投资洽谈、服务贸易及其他合作、高层论坛、文化交流于一体,以自由贸易区内的经贸合作为重点,同时向全球商界开放。博览会的举办,提供了全面展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成果的平台,有利于促进中国与东盟睦邻友好关系,有利于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城市历史

    南宁,简称“邕”,城市历史悠久,有着比较好的文化积淀。秦以前属百越(西瓯、骆越)之地。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4年),秦王朝统一岭南地区后,设桂林、象、南海三郡,南宁属桂林郡。公元前206年,秦将赵佗建立“南越王国”,南宁为其辖地。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重新统一岭南,置苍梧、郁林、合浦、南海等郡,南宁地属郁林郡领方县所辖。三国时,南宁属吴,后来又先后归西晋、东晋、宋、齐、梁、陈6个朝代管辖。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隶属广州),下辖晋兴等8个县(相当于现在的南宁市区、武鸣、隆安、天等、大新、龙州、靖西等县)。 晋兴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此为南宁建制之始。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晋兴县名为宣化县。隋炀帝改州为郡,南宁仍为宣化县地,归郁林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12年)改宣化县为南晋州(属岭南道)。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南晋州更名为邕州,设邕州下都督府。此为南宁简称“邕”之起源。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邕州为朗宁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朗宁郡为邕州。唐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分岭南道为东、西二道。岭南西道,治所在邕州(今南宁)。岭南西道节度使亦驻邕州,统辖原属邕、容、桂三管之地。这是南宁作为省级政权驻地的开始。五代十国时,邕州先归楚。后晋天福七年(公元942年),改邕州为诚州,仍归楚。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复名邕州,归属南汉。宋朝统一全国后,邕州隶属于广南西路,下辖宣化、武缘等7县,今南宁仍为昌州、宣化县治所。元朝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邕州为邕州路,下辖宣化、武缘两县,兼镇左右两江溪峒。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改邕州路为南宁路(取南疆安宁之意)。南宁由此得名。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湖广行中书省分置广西行书省,南宁隶属广西行中书省。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南宁路为南宁府,府治宣化县城,即今南宁,隶属广西布政使司。清朝实行行省制,改布政使司为广西省,省会定在桂林,南宁府隶属于广西省分巡左江兵备道,所辖州、县,基本上沿袭明朝。今南宁为南宁府宣化县辖地,并为府治、县治治所。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宣化县,直属广西军政府。民国2年6月撤南宁府存南宁县,同时在武鸣设邕南道,直属于省军政府,下辖南宁、武鸣、隆安、那马、隆山、上林、宾阳、永淳、横县等10个县及3个土州和8个土司;10月,广西省政府从桂林迁至南宁。民国15年,广西省撤道设行政区,南宁区辖邕宁、宾阳、横县、永淳、扶南、绥绿、隆安、同正、上思等9县。民国16年7月设南宁市政府,与邕宁县政府合署办公;11月,撤消市级建制。民国23年(1934年),广西省改按数码称区名,南宁为第九区。民国25年(1936年)广西省会由南宁迁桂林。民国31年4月,原第八区、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南宁。领邕宁、永淳、横县、宾阳、上林、武鸣、隆山、那马、平治、果德、隆安、都安、同正、扶南、绥渌、上思16个县。抗日战争期间,南宁两次遭日军侵占。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1950年1月,南宁建市,同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同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确定南宁市为省会。1952年12月,南宁为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驻地,领百色、宜山2个专区,邕宁等15个直属县。1955年7月,南宁市人民政府改名为南宁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南宁为自治区首府。1959年2月,市人委与南宁行政专员公署实行统一领导。1960年10月,地区、市机构合并。1961年5月,市人委与南宁专署分开,市人委仍独立行使建制职能。1968年4月,成立市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市辖朝阳(今兴宁)、新城、永新、衡阳(后城北)、江南5个城区及1个郊区。1980年6月恢复市政府。1984年4月,南宁市正式接管邕宁、武鸣两县,市辖5个城区1个郊区2个县共8个行政单位。2001年12月,撤销郊区。2003年1月,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划,将原南宁地区的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5个县划归南宁市管辖,6月27日在南宁饭店举行5个县划归南宁交接仪式。2005年3月,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城北区、永新区和邕宁县,设立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将原邕宁县的四塘、五塘、昆仑3个镇划归兴宁区管辖;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将原邕宁县的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划归青秀区管辖;将原邕宁县的吴圩、苏圩、延安3个镇,原永新区江西镇(除老口、兴贤2个村外)划归江南区管辖;将原城北区和永新区(不含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同华、锦江、安平、同良、同宁、同江、那廊、智信、扬美等10个村),划归西乡塘区管辖,原永新区江西镇的老口、兴贤2个村划归石埠镇管辖;将原邕宁县的良庆、那马、那陈、大塘、南晓5个镇划归良庆区管辖;将原邕宁县的蒲庙(不含莫村)、新江、那楼、镇龙、百济、中和6个乡镇划归邕宁区管辖。同年6月,南宁市部分乡镇区划调整,撤并27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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